焚猪见真情
文言文《焚猪见真情》选自高中文言文大全,其古诗原文如下:
【原文】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者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者口中有灰,杀者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
【注释】
吴:即吴地,今江苏苏州一带。
句章:古地名
令:县令
邑:县,当地。
因:趁机
舍:房屋
称:谎称
讼:告状
举:指张举
积:堆
薪:柴草
者:的人
因:于是
鞠:审讯
服:认罪
【翻译】
张举是吴国人,担任句章县官。该县有一妻子杀丈夫,而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,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。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,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。妻子不服罪。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:一头杀死它,一头活着,都用柴火焚烧,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,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http://WWw.7gushi.Org/b/22377.html。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,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后,妻子终于认了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