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李明府去官
《送李明府去官》作者为唐朝诗人钱起。其古诗全文如下:
谤言三至后,直道叹何如。
今日蓝溪水,无人不夜鱼。
【前言】
《送李明府去官》是唐代诗人钱起的五言绝句。此诗写李明府忠而被贬,对友人的不幸遭际寄予了深切同情。全诗言简意赅,直抒胸臆。诗中对谗言害人,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,对朝廷听信谗言,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,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,同时对朝廷亲小人、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。
【注释】
⑴明府:官名。去:辞去。去官,即罢官。
⑵谤言:诽谤诋毁人的谗言。三至:语出《战国策·秦策》:“昔者,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WwW.7gushi.com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日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”
⑶直道:正直之道,此指行直道的人。何如:如何,怎么样。
⑷蓝溪水:泛指蓝田县的山水土地,借指蓝田县。
⑸鱼:一作“渔”,渔猎,此处有掠夺之意。
【翻译】
诽谤诋毁人的谗言说了三遍后,谗言也就变成真的了。贤明之官遭谤去职,正直的人又将如何呢?清明的李明府去官之后,你看今日蓝田县的蓝溪之上,夜里无处不有人在渔猎。
【赏析】
此诗开篇首句点出李明府“去官”的原因,乃是小人谗言诽谤所致,字里行间,饱含了诗人的惋惜和愤慨之情。“三至”里暗用典故,点明李明府是忠而被贬。《战国策·秦策》载,相传曾参居住在费邑时,有一个与他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。有人去告诉曾参的母亲说:“你儿子杀人了!”正在纺织的曾母说:“我儿不会杀人的。”接着继续织布,镇定如常。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:“你儿子杀人了!”曾母还是安稳地织布。又过了一会,又有人来说:“你儿子杀人了!”曾母听了便惊慌起来,扔下布机的梭子跳墙逃走了。曾参的母亲虽然对儿子很了解,然而三个人接连用不真实的话来对她说,就连慈母对自己的儿子也不相信了。后来便以“三至,投杼,谗言三至”比喻谣言重复次数多了便能动摇人心。次句设问,直抒胸臆,感叹忠而被谤,官场险恶,对黑暗的现实和腐败的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。后两句掉转笔锋,描写今日蓝溪水,既写出蓝溪遭受掠夺之惨,同时也反衬李明府之清正贤明,照应诗题。
这首诗言简意赅,直抒胸臆。诗中对谗言害人,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,对朝廷听信谗言,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,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。同时对朝廷亲小人、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。这种直面人生、敢于正视现实的作品,在钱起的作品中并不多见。